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麻政办发〔2018〕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麻阳苗族自治县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
麻阳苗族自治县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湖南省和怀化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大力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切实助力脱贫攻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扶贫办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银发〔2016〕84号)、《湖南省金融精准扶贫规划(2016-2020年)》(长银发〔2016〕71号)、《湖南省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创建方案》(长银发〔2017〕15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积极推动金融服务创新,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深入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取得良好成效,确保我县2019年全面脱贫。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精细准确的原则。以我县特色优势农业为基础,深化载体,创新方式,实现对金融扶贫配套措施的精细化管理,对金融扶贫资源的精确化配置,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精准性扶持。
(二)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整合资源、制定政策和资金投入方面的优势及作用,积极引导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各乡镇、村集体参与示范区创建。同时,示范区创建工作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分工负责、密切协作的原则。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金融机构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合力推进,确保金融精准扶贫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年内设立村镇银行,并引导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在91个贫困村建立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和农村电商服务站,并做到“三站”融合,为贫困户提供融资、小额支付结算、农产品网络销售等服务;继续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对贫困农户信用评级面达到100%;积极支持金融扶贫产业发展,加大对贫困户及带动贫困户脱贫的经济组织的信贷投放,全县扶贫小额信用余额突破1.6亿元,贫困农户贷款面达到50%以上,有贷款需求的贫困农户贷款满足率达95%以上;建立健全扶贫贷款贴息和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实现财税和金融扶贫政策融合。
四、工作任务
(一)在贫困村实施“三站”融合共建。今年在全县91个贫困村建立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和农村电商服务站(简称“三站”),确保“三站”融合全覆盖,增强“金融+电商+贫困户+产业”金融精准扶贫模式的造血功能。县人民银行要牵头建立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等,确保“三站”规范有序运转,并建立健全持续运行的长效机制,同时做好金融扶贫服务站业务指导工作,对各站长定期开展培训。各金融机构要按时将每个站点工作设备、机具、网络等配置到位,满足“三站”运转需要。每月到所负责的站点开展相关服务不少于1次。
(二)继续推进财税与金融扶贫政策融合。进一步完善“1+N”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扶贫再贷款文件要求,向法人机构做好扶贫再贷款发放管理,撬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贫困户及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扶贫经济组织的信贷投放,促进金融扶贫产业发展。进一步规范我县4个扶贫再贷款示范点建设,引导农村商业银行利用扶贫再贷款和自有资金,对示范点增加贷款投放,支持扶贫经济组织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县扶贫贷款贴息、信贷风险补偿、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发放经费补助等扶持措施,并切实落实到位。
(三)做好金融与扶贫产业发展全面对接。按照《湖南省金融与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对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金融、农业、扶贫、财政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县、乡、村三级扶贫服务组织,抽调专门人员落实产业对接工作,完善产业对接贷款发放工作流程。立足我县冰糖橙、红心猕猴桃、黑木耳、黄桃等优势特色产业,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选准选好金融扶贫产业,建立金融与扶贫产业精准对接清单。同时,采取股份合作、委托帮扶、资产收益、自主创业等多样利益联结方式,深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益。
(四)优化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形成以涉农金融机构为主、其他金融机构全部参与的金融扶贫服务体系,积极支持设立服务三农的村镇银行、小贷公司。各金融机构要建立金融知识普及制度,组建金融知识宣传队伍,每个季度到所负责金融服务站点进行金融知识宣传不少于1次。在91个贫困村助农取款服务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转账、刷卡消费、小额取现等基础金融服务“零距离”,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同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完成信用评级授信,并建立信用档案,定期对贫困农户信息进行更新,确保贫困农户信用信息数据真实,不断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五)加大金融精准扶贫贷款投入。2018年全县金融精准扶贫贷款计划投放4亿元以上,增速高于怀化市同期同类型贷款平均增速。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产业创新,农村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均要建立扶贫信贷产品,加大扶贫贷款发放力度,并确保精准扶贫贷款带动脱贫人口数持续增长。县农业发展银行要积极申报易地扶贫搬贷款,加大金融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力度,支持贫困人口“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占辖区内各项贷款余额比例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当年金融精准扶贫贷款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扩大金融精准扶贫贷款规模。
(六)完善农村融资服务方式。2018年全县新发放农房抵押贷款5000万元以上。加大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力度,对贫困农户更多的融资需求,通过农房抵押方式进行解决。发挥农业担保公司作用,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贫困农户生产资金需求,通过农业担保公司担保从银行获得信贷支持,财政给予担保费补贴。利用农业资金建立担保金,对符合扶贫产业要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200万元贷款担保。积极引导辖内保险公司开办农房抵押贷款、金融扶贫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补偿作用。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2~3月)。人民银行麻阳支行会同扶贫、财政等部门制定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工作措施,组织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并做好示范区创建宣传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4~7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示范区创建工作,制定工作措施,并有序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创建工作情况统计监测,定期开展督查考核,促进工作落实。
(三)总结申报阶段(2018年8月)。领导小组向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等进行申报,并备齐验收各项资料,做好迎验收准备。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其他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县人民银行、县财政局、县经科商粮局、县农业局、县扶贫办及各乡镇、各金融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民银行,与金融生态办合署办公,县人民银行行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分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创建工作,对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进行考核检查。人民银行负责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创建工作组织推动等工作;县扶贫办负责协调财政扶贫资金,落实扶贫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资金,筛选确定精准扶贫项目;县财政局负责财政涉农资金的统筹管理使用,落实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保费补贴以及融资奖励等措施;县经科商粮局负责建立贫困村的电商服务站,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各金融机构负责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建设,并对贫困户及带动贫困户脱贫的经济组织发放贷款;各乡镇负责贫困农户建档立卡,配合金融机构组织开展信用评级授信,负责贫困村“三站”融合的协调管理,摸底并推荐能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金融扶贫产业。
(三)强化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月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统计。各相关单位要明确1名人员负责报表的统计和报送,每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县人民政府将示范区的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范围,年底对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县政府督查室每半年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予以全县通报。
(四)营造工作氛围。召开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并采取互联网、广播、电视、板报、墙报、传单、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示范区创建的重要意义及重点内容,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