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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公告

县城智能停车场一期工程一、二、三标段项目招商公告

麻阳苗族自治县门户网站 www.qzzjl.com 发布时间:2018-04-03 14:00 【字体:

麻阳苗族自治县县城智能停车场一期工程一、二、三标段项目招商公告

 

为实施县城智能停车场项目,缓解交通压力,停车难的问题,决定通过公开招选麻阳苗族自治县县城智能停车场一期工程一、二、三标段项目投资合作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麻阳苗族自治县县城智能停车场一期工程一、二、三标段项目

(二)项目地点:县城规划区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高村镇停车场、体育馆停车场(一标段),种子公司仓库停车场、民政局停车场(二标段),交警大队停车场、残联停车场(三标段)进行设计采购施工,每个标段估算投资约5000万元,投资概算总额以财政评审结论为准。

(四)建设期限:6个月。

二、招商业主

麻阳锦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运作模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选确定投资合作方,招商业主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由投资合作方负责筹措该项目建设资金。投资合作事宜按投资合作协议约定。

四、投资合作意向方资格要求

1、投资合作意向方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且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及建设管理能力和二个以上(含二个)的类似投资建设经历。每个投资合作意向方只能报名一个标段。

2、投资合作意向方在纳税、工商、劳动及司法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投资合作意向方在报名时须向招商方指定的账户(账号:2034 3122 6001 0000 0131 181,账户名:麻阳锦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麻阳苗族自治县支行)足额一次性缴纳实力保证金400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肆仟万元整)。如中选,保证金转为项目建设资金(建设期内不计算利息。建设期满后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如不能按期支付投资款,按投资招商方占用投资资金实际时间,不高于年利率7%计付财务费用);如未中选,在中选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投资合作意向方应承诺中选后履行投资义务,承担投资不到位造成项目工程连续停工的后续责任。

五、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年(含建设期6个月)以上。

六、投资款退回方式

投资款实行分期支付,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待审计部门审计结论出来后15日内支付投资款40%,第二年同日再支付投资款30%,第三年同日再支付投资款30%,招商业主有资金来源的也可提前支付。

七、投资合作方选取方式

公告期满后,每个标段如有2家(含2家)以上意向合作方报名,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投资合作方,如只有1家意向合作方报名,采用协商性谈判方式确定投资合作方。

八、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3日---2018年4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麻阳锦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3、报名应提交的资料及要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企业信用报告、类似投资合同、银行汇款单等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联系人:李先生  15387452345  0745-5828121

                                                  麻阳锦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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