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为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结合实际,编制《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365体育滚球直播投注网(www.qzzjl.com)上查阅《指南》。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址:麻阳苗族自治县行政中心政府6楼,邮政编码:419400;联系电话:0745-5822181;传真:0745-5826568;电子邮箱:admin@mayang.gov.cn;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365体育滚球直播投注网上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在365体育滚球直播投注网上公开。此外,还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媒体、便民资料、政务公开橱窗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所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加工或者制作、搜集等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应当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精神,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请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提出申请,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所申请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内容。
2.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联系方式。
(3)所申请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