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麻阳苗族自治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公布麻阳苗族自治县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工作要点落实和完成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zzjl.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麻阳苗族自治县行政中心一楼,邮编:419400,电话:0745-5833778)。
一、概述
2016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市政府的指导下,以提高政府及部门的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为目标,深入贯彻《条例》精神,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怀化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1、加强组织领导, 统筹推进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确保公开工作有领导主抓和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县直部门和乡镇均成立了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2、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实效。为确保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完善并建立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前几年县政府办出台《麻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完善考核办法。针对信息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善等问题,对《麻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三是根据《湖南省2016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及时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完善考核细则,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四是完善督查机制。县政务中心、电政办、优化办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信息公开不及时的单位进行通报,增强了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精心组织实施,扎实稳步推进。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重新对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和索引号进行了规范调整。二是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根据公开的类别和内容,通过电视、网站、户外LED、印发书籍和传单等多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并在各乡镇和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信息查阅点、触摸屏和公开栏,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此外,今年以来,努力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内容,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通过政民互动、领导信箱、网上调查等形式,及时对外公布。
4、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平台优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努力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方便各单位发布以及群众查阅,创新地运用了互联网+监督模式,完善信息公开系统,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一是麻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深化公开内容,改进依申请系统,为群众更加方便快捷提供申请服务。二是梳理和公开县直部门和乡镇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公开受理、承办、审核、批准、时限等信息。三是在网站开设了“县长信箱”、“县长热线”、“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等与公众交流的栏目,增强了交流互动功能,方便公众在线发表意见建议。
二、工作要点落实和完成情况
根据《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怀化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为更好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落实,我县制定了《2016年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麻政办〔2016〕33号),确定了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确保公开工作有效完成。
1、推进深化改革方面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县级行政权力清单”专题专栏,在县编办牵头下,各行政部门主动公开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信息、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信息、行政审批事项等信息。截至目前,专栏共公开各级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13条。
市场监管透明公开情况。通过运用信息化手段等科学方法,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实现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双随机”,强化市场主体的自觉、自律和社会监督,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2、助推经济发展方面
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情况。我县设立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用栏,县重点项目办联合县委办和县府办督查室实行一月一督查,通过挂红旗和黄旗的方式,表彰先进典型和警告建设进展慢的项目,督促全县重大建设项目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住房服务”专栏,主动公开保障房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等信息。二是征地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征地告知书、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三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房屋征收公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以及房屋征收相关制度规定的公开,实行阳光征收。
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一是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由县财政局牵头,全县应公开的县本级和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在部门门户网或县政府门户网“财务公开”栏上公开了相关财政资金信息。二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依托麻阳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公告、采购动态以及政策法规等,逐步将政府采购透明化。
3、改善民生方面
扶贫工作信息公开情况。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资金、项目安排、扶贫成效等信息公开。
就业创业信息公开情况。一是主动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等信息;二是主动公开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补贴申领条件等信息。
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一是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城乡低保实施方案,同时,县残联在县政府门户网“公共服务”栏内,主动公开了社会保险、社会福利、救助、优置安抚等。二是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依托教育网、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条。三是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卫生系统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医疗机构概况、医疗服务信息、医疗收费信息、药品和耗材采购信息、医疗纠纷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等。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加强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公开。按季度发布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将环境质量季报公布到县政府门户网,并向全县各有关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及县领导寄送。二是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及时梳理行政审批目录,将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公开。三是污染物排放、污染源信息公开。做好对重点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周调度制度,做到手工监测数据100%上传。
4、政府自身建设方面
决策公开及执行落实情况。一是推进重大决策公开。二是加强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由县政府督查室和发改局牵头,实事求是地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三是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由县法制办牵头组织实施,清理出106件规范性文件失效,52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情况。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二是规范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三是积极探索政务微信(风清苗乡)等媒体建设,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创新运用互联网+监督平台,接受群主举报监督。
5、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方面
政策解读方面,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政策解读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协同县法制办充分利用政策问答、媒体专访、新闻发布等形式,及时做好相应解读工作。舆情回应方面,由县网管中心负责收集整理网络舆情,并在县委办和县府办督查室备案,同时要求相关单位5日内在相关网站作出答复。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6年全年通过各类形式公开信息11000余条。
2016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000余条,其中县级有关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00余条,各乡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00余条。其中,公开县本级、各镇办和县直单位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145条;公开房屋拆迁及土地征用类信息8条;公开重大项目工程类信息27条;公开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类信息35条;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32条;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47条;公开食品安全、医疗健康、教育服务、住房服务、就业服务、社保服务、公共事业、环境保护等15类民生领域信息530余条;梳理完成并公开麻阳县乡镇、部门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信息4169项;将精准扶贫方面的政策信息汇集整理,装订成册,分发到23000余贫困户手中。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及单位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9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县本级收到行政复议案件4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1件,被依法纠错数1建,其他2件。行政诉讼案件6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2件,依法纠错1件,其他3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办结。
六、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在2016年度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经费共计1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指南和目录的编制以及政务中心的工作经费开支。
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收费。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没有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思想认识尚不够。部分单位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抓一阵,停一阵,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够强;二是部门人员变动大,缺乏专职人员,公开内容不规范。三是政务公开监督指导力度还比较薄弱,没有形成长期有效地监督机制。四是公众参与度不高。群众对政府事务关注度不高,参与意识淡薄,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政府信息浏览点击量较低,同时,各单位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比较少,政府与公众缺乏互动。
针对上述问题,准备在下阶段采取以下主要措施:一是继续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及时主动公开信息。继续对各乡镇各部门上传的信息进行梳理,并对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不规范的单位进行通报,以督促镇办部门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二是根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安排,落实相关制度,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我县政府信息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力度,把广大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安排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6 年度)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的信息列为1条) |
条 |
1100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1003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00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次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篇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次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9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9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9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9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9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9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2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6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2 |
(二)依法纠错数 |
件 |
1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3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2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5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数员 |
人 |
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