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日期更正登记
事项名称: |
出生日期更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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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申请出生日期更正的本市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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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
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律依据: |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湘公发[201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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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报市级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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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及足以证明出生日期确属错误的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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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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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和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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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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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见全县公安派出所联系方式 |
投诉电话: |
无 |
办理地点: |
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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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说明: |
(一)对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实际出生日期确实不一致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更正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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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材料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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