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麻国土挂告字[2017]3号)
麻国土挂告字[2017]3号
经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麻招拍挂2017-04 |
宗地总面积: |
8103.2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高村镇绿溪口大桥与马南路交汇处西北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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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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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4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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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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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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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2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301017BB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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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530万元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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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17年11月17日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7年11月28日10时00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27日到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27日到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11月27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大会议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麻招拍挂2017-04号地块: 2017年11月17日 8时00分至 2017年11月28日 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至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并依法出具成交确认手续;
(三)买受人自行办理土地出让登记手续,相关税费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买受人严格遵照执行国土资发[2010]204号《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坚决制止擅自调整容积率行为;
(五)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竞买人一经签署《竞买须知》并参与竞买,即表示同意接受和自愿遵守本公告及《竞买须知》等相关挂牌文件的全部条款;
(六)本次挂牌仅接受单独书面申请,不接受网络、信函及电话等方式申请。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满先生
联系电话:15874583203
开户单位: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行麻阳支行
银行账号:43001508072050001314
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