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2018年公开引进卫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我县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怀发〔2015〕8号)、《麻阳苗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麻发〔2012〕6号)、《麻阳苗族自治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麻办〔2012〕70号)、有关事业单位招聘文件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卫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卫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3名,具体引进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麻阳苗族自治县2018年公开引进卫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一览表》。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5.下列人员不得引进: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①报名时间:定于2018年2月22日至2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②报名地点:县卫生计生局人事股。
③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报名。
④经资格初审合格,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色照片3张。
⑤每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2.面谈考核
面谈考核主要考核引进对象的综合素质运用能力及适应引进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
3.体检
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4.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复审报名资格。
5.公示
经考察合格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应终止聘用程序。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引进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可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延长试用期满考核仍不合格的,聘用单位解除其聘用合同。引进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
面谈考核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引进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2.网上查询:“麻阳政府门户网”( www.qzzjl.com)
咨询电话:0745-5826265 (县委组织部人才室)
0745-5824401(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0745-7862523(县卫计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45-5824634(县纪委)
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6日
麻阳苗族自治县2018年公开引进卫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一览表
主管 单位 | 岗位 | 引进 数量 | 资格条件 | 编制 性质 | 备注 |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县中医医院西医临床医生1 | 1名 | 具备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普外专业 | 财政差额事业编 | 服务期不低于5年 |
县中医医院西医临床医生2 | 1名 | 具备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妇产科专业 | |||
县中医医院西医临床医生3 | 1名 | 具备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消化内科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