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政法委职能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对全县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落实检查。
2.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协调处理全县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4.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推动政法各部门公正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加强相互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推动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政法、综合治理工作改革,组织、推动依法治县方略的实施。
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协作县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县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作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部门领导干部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8.指导政法各部门和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9.办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政法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政法委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股室有综治办、维稳办、铁护办以及执法监督室、办公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18年收入预算345.8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45.88万元。
2、支出预算
2018年支出预算345.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3.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5.8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35.88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8.42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94.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3万元。
2、项目支出
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信访维稳专项10万元,主要是用于政法信访维稳专项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1、行政运行经费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94.7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了1.77万元。主要是办公购置费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6.77万元,主要是今年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费相应减少。
3、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