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县 七 届 人 大
二次会议文件
关于我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12月20日在麻阳苗族自治县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黄民品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书面报告全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财政改革发展任务异常繁重的困难局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县财政部门统筹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项工作,积极应对新常态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矛盾、新问题,着力抓好财政预算执行,全县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9769万元,为调整预算(下简称为预算)的100%,增长1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9492万元,为预算的100%。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2.5%,较上年提高了5.2个百分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非税收入占比为29.5%,较上年下降了4.7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明显提升。
2、支出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实现266700万元,增长9.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498万元,增长23.7%;公共安全支出7447万元,下降5.5%;教育支出48229万元,增长5.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680万元,增长9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26万元,增长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607万元,增长5.3%;农林水支出57665万元,增长25.5%;交通运输支出16535万元,增长81.9%;住房保障支出13514万元,下降44.8%等。
3、平衡情况
2017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4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7378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62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462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812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4934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8200万元,置换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673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91万元,调入资金845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800万元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45万元),收入总计28454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67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673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06万元,支出总计284540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0358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16.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500万元,下降9.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20万元,下降17%;因政策性因素取消收费致使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完成70万元,下降61.1%,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完成28万元,下降70.2%等。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实现13553万元,下降19.6%。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288万元,下降75.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支出8867万元,下降15.9%;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净减581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净减165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420万元,下降17%;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1061万元,增长240%;彩票公益金支出2386万元,增长113.2%等。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35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995万元,收入总计143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553万元,调出资金800万元,支出总计14353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35万元,为预算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完成90万元,调出资金45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5项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36940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125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5160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32814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32631万元,当年结余412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5652万元。
由于目前整个财政年度尚未结束,以上收支数据均为预计数,实际完成情况待年终决算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作详细报告。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强化征管增收入。2017年,财政部门积极作为,狠抓财源建设和收入组织,实现了财政收入稳中有升。一是强化综合治税。进一步加大财政与国税、地税、住建、国土、房产等职能部门协作力度,对涉及纳税的财政性资金项目坚决做到了“先税后拨”,协税金额达2700万元。二是牢抓非税收入。落实非税收入限额控制的要求,提升财政收入质量。严格把控非税收入成本,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坚持以票管费,增强非税收入的可调控能力。三是积极向上争资。以精准扶贫以及县庆30周年等重大机遇为契机,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争资效果明显。目前已收到上级各类转移支付补助21.7亿元,较上年增加1.3亿元,有效缓解了我县财政支出压力。
2、优化支出保民生。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重中之重,集中有限财力办好惠民利民实事,使公共财政的阳光惠及全县人民。全年民生支出预计完成19.7亿元,同比增长4.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6%。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保障城乡中小学校正常运转,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全面提质改造,免除各阶段建档立卡贫困生的学费和课本费,有力保障了全县困难家庭寄宿生补贴和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继续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二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支持公立医院改革,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发展,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420元/人提高到450元/人,参保人数由2016年30.9万人增加到33.7万人。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标企业退休养老金五个百分点,应保尽保城乡低保资金,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农村五保分散供养、集中供养标准分别提高25%和30%。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00万元,落实创业担保贴息资金,再就业事业稳定发展。四是支持文体事业发展。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加大公益性文体设施建设的投入,大力打造长寿生态品牌,积极争创“全国武术之乡”,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
3、整合资金促脱贫。按照《麻阳苗族自治县扶贫攻坚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和《麻阳苗族自治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的支持,为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财力支持。全年共整合资金39210万元,其中实施基础设施建设19628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农村能源建设、通村通组道路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环境整治等方面,极大地改善了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投入资金9333万元,支持林业、种植业、养殖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用于社保、医疗、教育等其他扶贫项目资金10248万元,主要安排贫困人口新农合参保费补助、大病互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缴费、贫困户学生助学金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特困户农村危房改造等。积极落实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全年共实施项目210个,金额达到2800万元。大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村容村貌得到改善。
4、深化改革促发展。以改革创新促发展,财政体制机制活力进一步凸显。一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今年所有乡镇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二是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全面推行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三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按照《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不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覆盖范围。四是不断创新融资模式。加快推进PPP示范项目落地建设,规范运作管理,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目前,石羊哨温泉开发、郭公坪长寿谷、代远故居等6个旅游开发项目成功进入财政部和省财政厅PPP项目示范库,总投资达79.6亿元。
5、严格管理保运转。一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厉行节约,规范支出行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以及一般性支出压减5%以上。二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相关要求,对各部门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结余结转资金全部予以收回,统筹安排用于全县社会经济发展亟需资金的领域。三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全面清理整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问题,摸清全县债务底数,排查债务风险点。清理核实政府性存量债务,建立置换债券资金使用台账。目前,全县政府债务累计14.24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2.98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0.11亿元、其他债务1.15亿元。债务规模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债务限额内。四是落实审计整改意见。按照《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的暂行办法》的要求,财政部门针对审计部门提出的各项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和深刻分析原因,着力深入整改,并在预算安排和执行管理中狠抓落实,财政管理水平得到提升。五是规范政府采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货物、服务类项目金额在10万元以上和工程类项目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都纳入政府采购。六是强化财政投资评审。目前已完成评审项目660个,送审金额27.47亿元,审定金额23.95亿元,审减率为14.7%。七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和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建立统计报告制度,摸清资产家底,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债务管理相结合。同时足额保障公务交通补贴发放,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防止甩卖和贱卖,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确保了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全县财政运行在极其艰难的情况下稳步推进,支持发展保障有力、民生投入持续加大、改革创新深入推进。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中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增长艰难,刚性支出增长迅猛,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资金调度异常紧张,政府债务风险程度加剧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全县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中央、省、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强管理”为主线,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继续推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对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力度,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全力助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一是量力而行,量入为出,量财办事;二是依法依规,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三是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四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五是坚持厉行节约,推进预决算公开。
根据上述要求,提出如下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计划
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55243万元,较上年预计完成数增长1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32440万元,较上年预计完成数增长10%。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4.3%,较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非税收入占比为26.8%,较上年下降2.7个百分点,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
上级补助收入计划174627万元(其中:预列扶贫、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上级专项补助8.1亿元),包括:返还性收入462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1077万元(含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以及预列上级专项补助),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8922万元。
债务转贷收入6000万元。
调入资金3970万元(包括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3900万元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70万元)。
以上地方收入合计217037万元。
(2)支出计划
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为2146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98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914万元,教育支出474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3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172万元,农林水支出400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33万元等。
上解上级支出计划2343万元。
支出合计217037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为1485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000万元,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收入1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5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00万元等。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为10950万元,调出资金3900万元,支出总计14850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120万元(系股利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万元,调出资金70万元,支出合计120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含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6项社会保险基金。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9176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653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1519万元,利息、其他收入等1127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5535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54431万元,转移支出等其他支出1104万元,当年结余364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9426万元。
(五)2018年财政主要工作
2018年是深化各项改革和脱贫攻坚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理念,开源节流,深化改革,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目标任务。
1、全力抓好预算执行管理。强化收入征管,不断做大财政收入“蛋糕”,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的要求,控制非税收入规模,提高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切实增加我县可用财力。完善非税收入征缴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单位的征收积极性。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通知》文件,明确要求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减少和规范预算调整事项,严格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继续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党政机关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管理办法,努力压减“三公”经费,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行政运行经费“零增长”和一般性支出压减5%以上的要求。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结余资金管理机制。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资金的结构及投向,落实好刚性支出,在确保干部职工工资按时发放的前提下,注重引导社会资金更多地投向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领域。进一步清理往来款,规范财政资金出借程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实施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预算透明度、加强人大审计监督创造有利条件。不断完善全口径财政预算和部门综合预算,将各乡镇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精准率。继续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提高公务卡使用效率。清理整合专项资金,统筹上下级财政资金,在安排专项资金时,原则上先使用上级同类的专项资金,再使用本级安排的专项资金。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各项规定,同时加大涉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涉农资金阳光运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善预算绩效目标的申报、审批和批复程序,大力推进绩效评价,注重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强化绩效目标的跟踪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严格执行采购程序。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做好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强化财经意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3、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推动公益性项目的建设。妥善处理存量债务,控制新增债务规模,推动政府性债务分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
4、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加快推进PPP模式,全力抓好PPP项目落地工作,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制定出台《麻阳苗族自治县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办法》及其相关的配套政策,为推广运用PPP模式提供制度保障。制定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将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流程,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监督管理机制,实现监管的制度化和常态化。积极发挥财政撬动引领作用,通过建立产业引导发展资金,放大财政资金引导撬动效应。
5、不断完善民生保障机制。落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改革政策,提高“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保民生”的能力。把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优先方向,全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提升教育事业保障水平;支持完善社会保障工作,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落实优抚安置和社会救助政策,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集中力量、集中财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财力保障;大力支持开展“美丽乡村”行动,落实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激励带动村级公益事业不断发展,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继续支持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实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积极筹措资金和落实有关政策,支持环保、文化、广播、计生、体育等各项事业发展。
6、切实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积极推进财政电子化建设,完善国库资金动态监控和预警处置体系。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深入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加强财政资金尤其是重大民生资金的监管,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积极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完善资金监管程序,强化对财政业务及管理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以坚定的信念、昂扬的精神、务实的作风、强烈的担当,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