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办程序
麻阳苗族自治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办程序
一、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村(社区)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湖南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户口本、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监护权在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或无法定监护人且自己不能准确表达意愿的重度残疾人,可由托养机构或所在村(社区)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村(社区)委员会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将核实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名单在所在村(社区)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残疾等级、家庭详细地址、拟享受补贴金额等。公示后无异议的,在《审批表》(一式两份)上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两份)、残疾人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一卡通”存折复印件及存折号码(特殊情况提供监护人银行存折复印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三、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社区)委员会申报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将相关证件复印件和证明材料报县残联审批。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将书面通知通过村(社区)委员会送达申请人。
四、县残联在接到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报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调查、审核和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并通过村(社区)委员会送达申请人。